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連日來呼吁對于罪行嚴重的人販子應該判處死刑,這一觀點也在網友中引起熱議。在某網站進行的一項調查中,有近7成網友對此表示支持,認為人販子造成丟失孩子的家庭家破人亡,如今對人販子處理過輕,是造成人販子犯罪行為仍舊猖獗的重要原因。(3月4日 《廣州日報》)
羊年春晚,一曲《回家的路》令許多觀眾潸然淚下。《回家的路》之所以成為催淚歌,不僅在于契合闔家團員這個主題。更重要的原因是,《回家的路》是打拐題材電影《失孤》主題曲,它將電影中一個父親尋子的悲情與無助的情感,完全的釋放出來,才感動了我們每一個人。可以說,聽眾的淚水,從側面反映了公眾對人口拐賣的憎恨。因此,也不難理解為何7成網友支持對人販判死刑。
妻離子散、家庭破敗、千里尋親……,人口拐賣給我們帶來太多不可彌合的痛。僅從情感角度出發(fā),筆者也支持對人販全部處以死刑。但刑法不是江湖中的快意恩仇,而是我們治理社會的工具。從實際效果上看,死刑未必能根治人販子問題。一者,在一定程度上,一味喊殺反可能助長人販子“破罐子破摔”。既然已被判死刑,無可回頭,何不更瘋狂一些?二者,人口販賣成因復雜,甚至很多兒童是由其親生父母主動出售的,人販子在中間起中介作用。用死刑震懾,并不是最好的辦法。
事實上,如假貨屢禁不止一樣,拐賣人口背后也有一個犯罪鏈條,只試圖簡單的掐“供給”,只能治標,而不能徹底解決人口拐賣問題。有市場、有需求,才會有供給。人販子鋌而走險,就是因為有需求---受延續(xù)香火等封建思想荼毒,許多人重金求子,才給了人販子“商機”。因此,只從嚴懲治人販子,不是治本之策。只要有高額的利益,有現實的需求,就一定會有人鋌而走險。
要根治人口拐賣問題,在嚴懲人販的同時,也要掐住源頭。首先,對買方處以適當的制裁。現實中,買賣兒童的家庭,只有不發(fā)生虐待行為,都不會受到處罰,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需求”。唯有加大對買方的處罰力度,才能掐斷拐賣兒童的渠道。其次,要加大戶籍管控力度,不讓“買方”輕松獲得撫養(yǎng)權,增加“買方”機會成本。第三,要拓展領養(yǎng)范圍,讓有撫養(yǎng)需求的家庭不違法也能獲得養(yǎng)兒育女。
法律是社會治理的工具,而不是情感宣泄的舞臺。因此,對販賣人口問題,我們還是多一些理性的建議和策略,少一點莫名的情感宣泄為妙!
作者:薛家明
稿源:三尺巷
編輯: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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